歡迎您加入優質特教發展網路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網站會員,
您註冊成為本平台會員前,請您先詳細閱讀會員申請辦法說明及服務條款的內容。
一、優質特教發展網路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網站會員辦法說明:
本平台採會員制,有三種會員身分,分別為一般會員、單位會員及 專家會員。分別說明如下:
(一)一般會員
一般會員無申請資格之限制,註冊成功之後即可享有上傳檔案、下載檔案、網路發言、讀者評比等權利。
一般會員上傳及下載檔案採點數機制,說明如下:
1. 身份分為四類:初學者、研究生、專家、大師。
2. 每種身份分為三小級( 1~3 ),除大師類不分級。
3. 升級的點數將採有級距差別:
0~20點─初學者1
21~40點─初學者2
41~60點─研究生1
91~120點─研究生2
121~150點─研究生3
151~200點─專家1
201~250點─專家2
251~300點─專家3
超過300點─大師
4. 得點規則如下:
(1) 新會員註冊完即獲得 20點
(2) 發文得10點
(3) 回文得5點
(4) 評比得2點
(5) 每日登入得5點 (每日以一次計算)
5. 扣點規則如下:
(1) 下載文件扣2點 (同份文件同會員只扣一次,新課綱教學資源之總綱及配套措施不再此限)
(2) 刪文扣 10 點 (茲因原本發文得10點,若刪文則將其扣除回來)
(3) 超過一個月未「登入」者扣10點
(4) 超過兩個月未「發文」、「回文」或「評比」者扣20點
(5) 擅自回文或刊登不雅文字者扣50點
(二)單位會員
單位會員以中央及縣市政府單位、各級學校為對象,由本工作團隊校發帳號以供公務使用。單位會員亦享有上傳檔案、下載檔案、網路發言、讀者評比等權利,但不參與點數機制。
(三)專家會員
專家會員申請資格為擔任大專校院教育相關領域之教師或研究人員,註冊成功之後亦可享有上傳檔案、下載檔案、網路發言、讀者評比等權利,在點數機制中享有最高點數。
二、優質特教發展網路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網站會員服務條款:
(一)會員認知與接受條款
當您完成註冊正式成為優質特教發展網路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(以下簡稱本網站)會員後,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,本網站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條例內容,建議會員隨時注意本網站修改或變更內容,如於網站修改後變更後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,將視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修改或變更。
會員的資料依照本網站的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,因此會員必須提供正確、完整的資料,如果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資料,本網站將有權暫停或中止會員的帳號,並且拒絕會員使用本服務。
(二)使用者承諾
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網站,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。會員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,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。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,包括但不限於:
●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、侮辱、具威脅性、攻擊性、不雅、猥褻、不實、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、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
●侵害他人名譽、隱私權、營業秘密、商標權、著作權、專利權、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
●濫發廣告郵件
●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
●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
●其他本網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
本網站得依實際執行情形,增加、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,並選擇最適方式告知會員。
(三)會員帳號、密碼及安全
完成本網站的登記程序之後,會員在所登記的電子信箱中將收到一封確認信,請於三天內(72小時內),點選信中連結以正式啟用會員資格;若無在三天內點選開通帳號之信件,則本網站之系統會自動清除所您所註冊之資訊,若有需求請重新註冊資訊並開通會員帳號。
維持使用者密碼及帳號的機密安全,是會員的責任。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,會員將負完全的責任。會員並同意以下事項:
●會員的密碼或帳號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,會員將立即通知本網站。
●站方保有會員資格最終決定權。
(四)智慧財產權的保護
本網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、網站上所有內容,包括但不限於著作、圖片、檔案、資訊、資料、網站架構、網站畫面的安排、網頁設計,均由本網站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,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、專利權、著作權、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。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進行還原工程、解編或反向組譯。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、程式或網站內容,必須依法取得本網站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。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會員應盡的義務,如有違反,會員應對本網站負損害賠償責任(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)。
(五)會員對本網站之授權
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,會員同意本網站得於合理之範圍 內蒐集、處理、保存、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,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資訊或服務、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、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,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。
若會員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某資料,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,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、傳送、輸入或提供至本網站。任何資料一經會員上載、傳送、輸入或提供本網站時,視為會員已允許本網站無條件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該等資料,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,會員對此絕無異議。會員並應保證本網站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轉授權該等資料,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,否則應對本網站負損害賠償責任(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)。
(六)停止、中斷提供服務
●本網站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
●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
●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,無法提供服務時
●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
(七)拒絕或終止會員的使用
會員同意本網站得基於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,因任何理由,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,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,終止會員的密碼、帳號(或其任何部分)或本服務之使用,並將本服務內任何「會員內容」加以移除並刪除,亦得已通知之情形下,隨時終止本服務或任何部分。此外,會員同意若本服務之使用被終止,本網站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。
(八)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, 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(九)所有未竟事宜,本網站保有最終解釋權